为进一步优化医保公共服务,提升医保一体化水平,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。7月1日起,我市将开通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功能。届时,参保职工不分县(市)区,在我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定点零售药店,均可使用个人账户持卡直接结算。
今年年初,我市开通了全市范围内住院业务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功能。参保患者不分参保险种,不分所在县(市)区,在我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均可持卡直接结算。近期,我市开通了925家定点零售药店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功能,市外参保职工在上述零售药店也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支付。
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实现后,医保结算实行参保地管理,基金监管实行属地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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